【2003年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说明
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第一部分 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项目划分
第三章 费用构成
第四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五章 概算表格
第二部分 分投资估算的编制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第一部分 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项目划分
第三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二部分 投资估算的编制
附录
附录1: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附录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录3: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关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附录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200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附录5: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
附录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附录7: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三章 监理人员
第四章 监理实施
第五章 附则
水土保持概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 土方工程
第二章 石方工程
第三章 砌石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 砂石备料工程
第六章 基础处理工程
第七章 机械固沙工程
第八章 林草工程
第九章 梯田工程
第十章 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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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 第四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南昌永臻科技有限公司 0791-88335967 青山大禹水利系列计价软件: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村水利、地质灾害治理、水利维修养护、公路桥梁等行业软件; ## ### 第一节 基础单价编制 #### 一、人工预算单价 ##### (一)工程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 (二)植物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1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20%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 (三)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开发建设项目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的特殊地区,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并计入基本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行业目前工资水平,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基本工资标准平均(六类地区)为190元/月。 地区工资系数:根据劳动部规定,六类以上工资区的工资系数如下: 七类工资区1.0261 八类工资区1.0522 九类工资区1.0783 十类工资区1.1043 十一类工资区1.1304 2.辅助工资标准 |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 | 1 | 地区津贴 |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 | | 2 | 施工津贴 | 3.5元/工日 | | 3 | 夜餐津贴 | 2.5元/夜(中)班 | 3.工资附加费标准 | 序号 | 项目 | 费率标准(%) | |----|----------|---------| | 1 | 职工福利基金 | 10 | | 2 | 工会经费 | 1 | | 3 | 养老保险费 | 15 | | 4 | 医疗保险费 | 4 | | 5 | 工伤保险费 | 1 | | 6 |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2 | | 7 | 住房公积金 | 5 | #### 二、材料预算价格 #####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木材、水泥、块石、柴油、苗木、草及种子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 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的材料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价或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2.包装费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资料及有关规定计算。 3.运杂费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4.运输保险费 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计算。 #####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可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按国家或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电网销售电价,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1)电网供电: 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06 (2)柴油发电机供电: 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1.4 ##### (二)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总有效供水量计算。 施工用水价格=(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水泵额定容量之和)×1.45 ##### (三)施工用风价格 施工用风价格按0.12元/m3计算。 ####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附录中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参考有关行业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 五、砂石料单价 (1)水土保持工程砂石料由施工企业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计算。 (2)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超过70元/m3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 ####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标号、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包括水泥、掺合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可参照《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附录中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表计算。 #### 七、植物措施材料预算价格 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以苗圃或当地市场价格加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计算。 苗木、草、种子的采购及保管费率,按运到工地价的0.5%~1.0%计算。 ### 第二节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编制 #### 一、工程措施单价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3)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5.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 二、植物措施单价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3)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5.单价 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 三、安装工程单价 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1)排灌设备安装费按占排灌设备费的6%计算。 (2)监测设备安装费按占监测设备费的10%计算。 #### 四、其他直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西南、中南、华东区0.5%~0.8% 华北区0.80%~1.5% 西北、东北区1.5%~2.5% 西南、中南、华北区中,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华北地区的内蒙古等较严寒地区可取大值,其他地区取中值或小值;西北、东北区中的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他地区可取中值或大值。 注:植物措施、机械固沙、土地整治工程取下限。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按直接费的0.5%计算。注:植物措施、机械固沙、土地整治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其中高海拔地区的高程增加费,按规定直接进入定额;其他特殊增加费(如酷热、风沙),应按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算,地方没有规定的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4.其他 按直接费的0.5%~1.0%计算。 注:植物措施、机械固沙、土地整治工程取下限。 五、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费率表 | 序号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现场经费费率(%) | | | |----|--------|------|-----------|-------|-------| | | | | 合计 | 临时设施费 | 现场管理费 | | 一 | 工程措施 | | | | | | 1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费 | 3~5 | 1 | 2~4 | | 2 | 混凝土工程 | 直接费 | 6 | 3 | 3 | | 3 | 基础处理工程 | 直接费 | 6 | 2 | 4 | | 4 | 机械固沙工程 | 直接费 | 3 | 1 | 2 | | 5 | 其他工程 | 直接费 | 5 | 2 | 3 | | 二 | 植物措施 | 直接费 | 4 | 1 | 3 | 注:土地整治工程取下限。 六、间接费 间接费费率表 | 序号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间接费费率(%) | |----|--------|-------|----------| | 一 | 工程措施 | | | | 1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工程费 | 3~5 | | 2 | 混凝土工程 | 直接工程费 | 4 | | 3 | 基础处理工程 | 直接工程费 | 6 | | 4 | 机械固沙工程 | 直接工程费 | 3 | | 5 | 其他工程 | 直接工程费 | 4 | | 二 | 植物措施 | 直接工程费 | 3 | 注:土地整治工程取下限。 七、企业利润 工程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5%计算。 八、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税率标准为: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3.41% 建设项目在城镇的3.35% 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城镇之外的3.22% ### 第三节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设备及安装工程按设备费及安装费分别计算,列入第一部分工程措施项目中。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项目划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按本规定执行,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或初步设计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分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由苗木、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 (1)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2)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 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 2.其他临时工程 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投资的1.0%~2.0%编制(大型工程、植物保护措施工程取下限)。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 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1%~2%计算。 2.工程建设监理费 按国家及建设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3.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遇大型、特殊水土保持工程可列此项费用,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2%~0.5%计列,一般情况不列此项费用。 (2)勘测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4.水土流失监测费 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1%~1.5%计列。不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项目的水土流失监测费用。 5.工程质量监督费 按国家及建设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 第四节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 一、基本预备费 按一至四部分合计的3%计取。 #### 二、价差预备费 根据施工年限不分设计阶段,以分年度的静态投资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E=Σ(n=1~N)Fn[(1+p)^n-1] 式中E――价差预备费;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Fn――建设期间第n年的分年投资; p――年物价指数。 #### 三、建设期融资利息 按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计算。
南昌永臻科技公司
2021年10月6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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