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关于发布<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相应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计概算组成
第三章 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第一节 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第二节 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第四章 项目组成及划分
第一节 项目组成
第二节 项目划分
第五章 费用构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第三节 设备费
第四节 独立费用
第五节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六章 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 编制程序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三节 基础单价编制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第五节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七节 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第七章 概算表格
第八章 投资估算
第一节 总 则
第二节 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第三节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第四节 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五节 估算表格
附录
附录一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工程类别划分表
附录二 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 土方工程
第二章 石方工程
第三章 堆砌石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 模板工程
第六章 砂石备料工程
第七章 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第八章 疏浚工程
第九章 其他工程
概算附录
附录一 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
附录二 一般工程土类分级表
附录三 岩石类别分级表
附录四 河道疏浚工程分级表
附录五 岩石分级对照表
附录六 钻机钻孔工程地层分类与特性表
附录七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表
附录八 混凝土建筑物立模面系数参考表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 土方工程
第二章 石方工程
第三章 堆砌石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 模板工程
第六章 砂石备料工程
第七章 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第八章 疏浚工程
第九章 其他工程
附录
附录1 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
附录2 一般工程土类分级表
附录3 岩石类别分级表
附录4 河道疏浚工程分级表
附录5 岩石分级对照表
附录6 钻机钻孔工程地层分类与特性表
附录7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表
附录8 混凝土建筑物立模面系数参考表
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 水轮机说明
第二章 水轮发电机说明
第三章 主阀说明
第四章 水泵说明
第五章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说明
第六章 电气设备说明
第七章 变电站设备说明
第八章 通信设备说明
第九章 起重设备说明
第十章 闸门说明
第十一章 压力钢管说明
附录
附录一 水力机械管路材料用量
附录二 水力机械管子质量
附录三 电缆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四 高压电缆安装指标
附录五 铝母线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六 接地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七 保护网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八 母线安装铁构件用量
附录九 通风管子附件占管子重量比例
附录十 开关站一次拉线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十一 通信设备装置性材料费指标
附录十二 起重机轨道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十三 单台机组全厂接地钢材用量
附录十四 单台机组保护网用量
附录十五 油化验设备配置指标
附录十六 机修设备配置
附录十七 油桶重量
附录十八 立式储气罐重量
附录十九 导线材料单位重量
附录二十 电气试验室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标
附录二十一单台机组电缆用量
附录二十二 水泵及电动机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 水轮机
第二章 调速系统
第三章 水轮发电机
第四章 主阀
第五章 水泵
第六章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
第七章 电气设备
第八章 起重设备
第九章 闸门
第十章 压力钢管
第十一章 变电站设备
第十二章 通信设备
第十三章 通风空调设备
第十四章 配管配线及照明器具
第十五章 接地装置
第十六章 电气调整
第十七章 10kv以下电缆
第十八章 10kv以下架空线路
第十九章 35kv线路工程
第二十章 供水管道
第二十一章 其他
附录
附录十四 立式储气罐重量
附录一 关于综合材料的说明
附录二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附录三 消弧线圈型号、规格、重量对照表
附录四 铅酸蓄电池充电用电量
附录五 常用厂用变压器容量与重量对照表
附录六 常用厂用变压器重量与油重对照表
附录七 载波通信
附录八 生产调度通信
附录九 生产管理通信
附录十 平焊钢法兰及配用螺栓规格、重量表
附录十一 法兰铸铁管配用螺栓规格重量表
附录十二 起重机轨道装置性材料用量
附录十三 油桶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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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 附录二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南昌永臻科技有限公司 0791-88335967 青山大禹水利系列计价软件: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村水利、地质灾害治理、水利维修养护、公路桥梁等行业软件; ## 1.制造厂成套供应的定型或非标准部件、备品、备件及设备体腔内定量充填物(如透平油、变压器油、六氟化硫气体等)均作为设备。 2.随设备供应的机组本体上的梯子、平台和栏杆以及已计入设备出厂价格内的管道、保护网(罩、门)等均作为设备,否则应作为材料。 3.非标准部件,由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如钢闸门、拦污栅等均作为设备。 4.启闭机为设备,其支承构架及轨道为材料。 5.桥式起重机本体及平衡梁为设备,其轨道及滑接(触)线为材料。 6.泵(电)站内进水流道上为防止水轮机飞逸和水泵电动机倒转,以及调节水流而设置的各种主阀,如蝴蝶阀、球阀、闸阀、针阀、快速闸门及油压装置均作为设备。 7.管道和阀门构成设备本体时应作为设备。其他各种阀门、管道、管件及配件、小型金属结构等均为材料。 8.水力辅助机械的压气、油路和供水系统的空压机、泵、罐、箱、以及滤油(水)机械、水力测量机械设施、盘用仪表等均作为设备。 9.各种风机、空调器、空气过滤器、冷却器等均为设备,各种风管、风口、调节阀、消声器均为材料。 10.变配电、控制、保护、直流及厂用电系统的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消弧线圈、隔离开关等电器,保护、操作信号等各种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随设备供应的仪表、母线、支持瓷瓶均作为设备。 11.各种电缆、导线、母线、管材、型钢、电缆桥架、灯具、开关、保险、杆上避雷器、避雷针、绝缘子、金具、电杆、铁塔、支架,以及墙上配电箱盘、0.5kv以下的照明变压器、电扇、电铃(笛)等均为材料。 12.电话交换设备、载波通信设备、微波通信设备、传真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通信电源设备及其随机附件均为设备,其线缆为材料。 13.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均为设备。 14.交通车辆、生产管理机械、外部观测仪器、泵(电)站维修机械等均为设备。 15.凡不属于上列情况及《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中明确不属设备者,均属装置性材料,如轨道、管道(包括钢管、铸铁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等)、线路等。
南昌永臻科技公司
2021年9月7日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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