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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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自然资字[2022]31号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 《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 -赣自然资字[2022]31号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立项申报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建设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五章 项目验收与管护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附则
附件2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概决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赣财建[2013]84号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印发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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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建设
##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建设 南昌永臻科技有限公司 0791-88335967 青山大禹水利系列计价软件: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村水利、地质灾害治理、水利维修养护、公路桥梁等行业软件; 第十六条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入库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移民搬迁、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监测预警、调查研究等。项目库管理坚持“全面储备、分类管理、强化重点、动态更新”的原则,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 入库项目应当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通过了项目可行性论证,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开工的基本条件,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第十八条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年度申报和应急部署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现场勘验和评审论证,将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从项目库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申报纳入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 第十九条 省自然资源厅通过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绩效管理及预算执行等事项。 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线监管及信息报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南昌永臻科技公司
2024年9月13日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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