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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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自然资字[2022]31号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 《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 -赣自然资字[2022]31号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立项申报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建设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五章 项目验收与管护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附则
附件2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概决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赣财建[2013]84号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印发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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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立项申报
## 第二章 立项申报 南昌永臻科技有限公司 0791-88335967 青山大禹水利系列计价软件: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村水利、地质灾害治理、水利维修养护、公路桥梁等行业软件; 第七条 工程治理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3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需要而且能够进行工程治理的; (二)一定区域内集中分布多个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总数100人以上,需要而且能够进行工程治理的; (三)应当由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工程、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治理的地质灾害,因建设工程、采矿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属于立项支持范围。 第八条 排危除险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3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险情紧迫,且具备实施条件的; (二)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已先行立项并投入资金对地质灾害险情实施监测、勘查设计及治理等应急处置措施,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三)项目立项、实施程序规范,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并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经费,编制了排危除险工作报告。 第九条 避险移民搬迁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 (二)集中安置点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报批条件,已完成安置点建设规划,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适宜建设; (三)制订了移民搬迁方案,且征得搬迁人员同意。 第十条 监测预警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直接威胁人员或重要公共设施安全,暂不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 (二)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监测;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运行与维护。 第十一条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市、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基层群测群防网络基本健全,具备一定的防灾工作基础; (三)当地政府支持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第十二条 调查研究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的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法研发、推广。 第十三条 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提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持方向、申报具体要求,组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论证。论证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论证细则》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立项条件及防灾需求,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作报告,向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对本辖区申报的项目组织初步论证。不按行政区域开展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调查研究等项目,由有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等根据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直接提出立项申请。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申请立项的正式文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论证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项目基本情况,立项依据、必要性及目的意义,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和推荐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投资估算、申请财政资金数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成果及效益,项目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等。 (四)项目调(勘)查报告及实施方案(设计),投资概算书,工程设计图或工作部署图。 (五)申报项目中有涉及社会稳定内容(如避险移民搬迁、房屋拆迁、迁坟,林、土地占用及征地补偿等)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出具征求当地有关群众意见材料,项目所涉及的群众须每户有代表签字。 (六)其他材料。排危除险项目需提交排危除险工作报告,施工、监理实施记录文件,竣工报告及各方面总结性材料,竣工验收意见,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及资金支付凭证等;避险移民搬迁项目需提交移民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搬迁人员花名册,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及相关图件等;监测预警项目需提交选点踏勘相关记录;调查研究项目需提交以往相关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第十五条 各类项目概(估、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工作特点采用相应定额标准,遵照真实、经济、合理、合规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依据,按照工作(程)量和相应的标准进行测算、编制和审查。概(估、预)算编制与审查具体要求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概决算编制与审查细则》执行。
南昌永臻科技公司
2024年9月13日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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